LZ, 我是按
http://208.53.129.100/forum/thread-746970-1-1.html 办事, 的确你的符号是不按规定发的(12号), "..."也已经符合了灌水定义(25号).
还有, 请不要人身攻击我, 本来你PM我好好说的话, 是没问题的, 但现在用PM攻击我的话, 我会上报的:
Re: [系统消息] 您发表的帖子被评分 winly 2008-3-6 08:27
原始短消息: [系统消息] 您发表的帖子被评分引用:
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。
以下您所发表的帖子被 carbonfiber 评分。
发表时间: 2008-3-5 06:13
所在论坛: 广东省
所在主题: 【2月25日】【原创 独发SIS】东莞SN五站游记(东方会所秀房技师脱光上身选,过瘾!)
评分分数: 金币 -6 枚
操作理由: 符号灌水--请重新阅读版规!
你也太死板了,我的回复像灌水?做人做到你这个地方真是很失败,好心你灵活一点啦!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发表于 2008-3-6 08:54 只看该作者
兄弟,我真的很支持,我不来还不知道原来有和我同样感受的人,一个人的脑袋可以硬到这个程度,老实说几个金币算什么啊,就是那些人的水平让人怀疑!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我想知道你凭什么来骂"我们这些版主的素质"? 就看你在这乱吠, 就知道你的素质不会高得去哪, 我不会把我自己降低到你的层次去跟你争.
但既然你把许霆的东西拿出来讲了, 我就分析(不是争斗)一下. 我觉得判他无期徒刑是太过分了. 但是你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判吗? 是他爸跟他, 一直都觉得自己没错, 一直跟法院斗, 他父子两是没有一点悔意的, 所以才有那结果的. 就好像你现在, 一直都觉得自己没错, 其实是"你的脑袋可以硬到这个程度". 多数人做错事都第一时间说自己没错的, 这个我不怪你, 但你没权用自己"所谓的对", 去公开大骂别人的"所谓的错".
最后的是, 这版叫"建议帮助投诉区", 明白建议和投诉吗? 投诉不等于是可以给你来大骂我们管理人员的. 我们SIS有一个规则: 4、对于辱骂管理人员的回帖将处以删除ID!
[
本帖最后由 carbonfiber 于 2008-3-6 13:51 编辑 ]